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船舶汛期安全避险停泊位置的通告
遂船府通〔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度汛,现将2025年船舶汛期安全避险停泊位置通告如下。
一、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为汛期(若有变动以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为准)。
二、船山区共设置6处船舶集中停泊区,配置防洪桩107套、地锚10套,停泊各类船舶163艘(详见附件:遂宁市船山区2025年汛期船舶安全避险停泊点位)。
三、所有船舶在汛期必须按划定的位置停靠,不得随意移泊,若遇特殊情况移泊的,需向船山区交通运输局(区地方海事处)及遂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船山大队报告,同意后方可实施。各船舶要落实“一船一策、一缆、一牌、三卡扣”要求,配齐救生、消防等防汛物资,留足守船护船值班人员,保证汛期24小时通信畅通。
四、发生船舶遇险或防洪抢险工作中,有关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当地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指挥调动,对因发生走锚、跑船,危及下游桥梁、电站和其他设施安全的,将结合实际对其采取沉船、爆破等应急措施。
五、区级相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汛安全检查,一经查出有未按规定停泊、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值守不规范等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遂宁市船山区2025年汛期船舶安全避险停泊点位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