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
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5〕12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25〕38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2025年四川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