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2022-30539158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
  • 文       号:遂船司法发〔2022〕9号
  • 成文日期: 2022-04-15
  • 发布日期: 2022-04-15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信息材料报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船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4-15 14: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司法发〔20229

 

 

各股、室、处、所、中心:

现将《2022年信息材料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

                                                                         2022年4月15日

 

 

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

2022年信息材料报送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工作材料报送质量和水平,促进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举措和成效,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报送内容范围 

(一)参阅信息

收集编写中省市政策解读,其他地区特色工作、先进经验、基层工作问题及对策建议等信息。

(二)动态信息

信息要反映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创新实践经验和社情民意。信息要有时效性,原则上当天事情当天报,内容要言之有物,描述要生动详实、有头有尾,可辅以相关图片,但图片需清晰、明确,字数控制在300-400字范围内。

(三)专报信息

    信息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突出群众普遍关注和领导关心的重点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及特色亮点工作;文稿要有典型性,有总结提炼,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范围内。

(四)网评信息

针对区委组织部每周发布的网络话题,或者自行选择涉组涉干热点话题,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坚持积极舆论导向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撰写网评信息。

(五)纪检网评 

所有稿件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内容客观真实,及时报送,严禁编造和抄袭。各任务部门除在规定时间完成规定任务数外,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信息亦要及时报送。

(六)舆情信息

舆情信息是针对某件重大的事在舆论场的反响情况从多种维度进行分析研判,不是对舆论观点的简单罗列,而是要对舆论进行再分析。

(七)综合材料

向区级以上报送的重要汇报材料、交流发言材料以及调研文章等。

二、报送信息材料考核

    (一)个人考核

综合类文章及专报信息被中央、省、市、区级党政刊物、同级新闻媒体采用分别计6、5、3、1分;被中央、省、市、区级部门采用的分别按照5、4、2、0.8计分。简报、新闻、短讯类材料按照综合类文章采用分值的60%计分。

被网络媒体采用的按前述条款采用分值的80%计分。

    网评信息、舆情信息被采用的每条计0.2分。

(二)“零报送”和“零采用”考核

个人零报送扣2分;零采用扣0.5分。

(三)多人撰稿考核

1.多人共同撰稿按照加分分数平均分配;

2.多人提供素材,由其中某一人主拟稿,主拟稿人按照采用加分50%计分,剩余50%按照加分分数平均分配。

(遂宁市司法局河东分局、遂宁市司法局经开分局、遂宁市司法局高新分局干警不参与信息材料考核)。

三、工作要求

1.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报送、谁负责”原则,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要对报送内容和质量严格把关,既要重视报送数量,更要注重信息质量。要注重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尽最大努力压缩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周期,逾期且失去报送价值的信息不计入任务数并退回。

2.要做好保密工作,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保密“红线”和“底线”意识。

3.办公室按月对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登记,按季度进行计分和通报。本办法所涉及加扣分值直接进入年度目标考核分,不再进行折合计算。

4.报送方式:所有报送的信息、综合材料必须经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统一发送到局邮箱csqsfj@163.com;网评信息、纪检网评同时发送到朱红霖处(邮箱773889356@qq.com,文档标题使用二号小标宋体,正文使用三号仿宋_GB2312,须署名。

 

附件:信息材料范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