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府公〔2024〕79号
为保障遂宁市船山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4〕18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遂宁市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遂宁市船山区广德街道办事处二井沟社区集体,八角亭社区2组;凯旋路街道文星街社区集体;南津路街道邮拱局社区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征地由广德街道办事处、凯旋路街道办事处、南津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由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十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附件:遂宁市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