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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船山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0-25 16: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从船山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联发202128)、《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规定,结合我实际,决定船山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人员中考核招聘7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招聘岗位  

(一)截止2022930日,船山区服务期满2年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限报《船山区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的842001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截止2022930日,在船山区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限报《船山区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的842002、842003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  

(三)截止2022930日,船山区乡镇卫生院服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人员限报《船山区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的842004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113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船山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期满服务证及服务鉴定表具有“三支一扶”服务证人社部门开具的“三支一扶”服务证明具有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协议;  

(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已被聘用为正式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113(上午9:00-11:30   14:00-17:00)  

3.报名地点: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船山区燕山街46412)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船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审核表》;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年度考核表、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原件(人社或团委部门开具的服务证明)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考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考核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过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考核实施  

考核工作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评出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  

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聘用考察  

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根据报考岗位考核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签约单位。  

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聘用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后报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  

七、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825-5185122)。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用人单位凭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工作不满5年一律不得调流动逾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和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核各环节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予以通知,请报考者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报考者自觉加强个人防护,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核各环节,考生均需准备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通信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其他防疫要求按遂宁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遂宁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政策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招聘事宜由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5-5185122  

附件:1.船山区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船山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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