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X/2021-0090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船山区水利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1-09-13
  • 发布日期: 2021-09-13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的紧急通知

来源:船山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9-13 11: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水〔202193

各乡镇: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以及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当前,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在川开展工作,国务院督查组亦在川督查。为进一步巩固我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民生,深刻汲取贵州新光村饮水工程的教训,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检视,通过逐村逐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排查存在漏洞,推动问题解决。

二、排查整改内容

(一)自来水小集中供水分散供水水质和水量是否存在问题。

(二)辖区内小集中供水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否正常运行。

(三)历年来辖区内饮水安全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四)群众反映的有关饮水安全的其他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乡镇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层层落实强化责任。要成立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及时了解排查进度,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推动问题解决,进一步健全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体系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实效。各地要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改”工作与环保督察、乡村振兴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社一社地查、逐户逐户地过,切忌“凭经验、凭感觉”,全面查找农村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要准确填写《遂宁市船山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表》(见附件),并于9月24日前将此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区供水总站(联系人:陈维 联系电话:15196937032)。

(三)严肃工作纪律,逗硬问责问效。坚持“谁排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作风不扎实以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行为,将提请有关部门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遂宁市船山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表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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