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见习基地,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就业见岗位募集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34号)、《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22〕39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区2022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募集时间
2022年7月11日—2022年8月31日
二、
募集要求
(一)见习单位
船山区(含市直三园区)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可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
1.基本条件。有从事就业见习工作的积极性,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合法经营,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2.其他条件。可提供一定见习岗位;有较强的就业见习指导师资力量,完备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有规范的就业见习场所和设施;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见习岗位
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要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适合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能有效帮助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高就业水平和就业能力。
2.其他条件。见习岗位不限行业,不限类别,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优先。
三、
募集程序
符合条件、自愿开展就业见习的单位填写《遂宁市船山区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和《遂宁市船山区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附件2)(此前已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只填写附件2),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单位情况简介,单位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见习指导老师简历等相关资料一并提交至船山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创业指导股(联系人:邹婷婷,联系电话:0825-5180027、18282509661)。
四、
支持政策
(一)补贴支持。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为1970元/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主要用于就业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等费用。见习单位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在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为见习人员增发生活补助。见习单位安排见习人员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参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放额外补贴。区就业局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见习期为3-12个月,且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200人、留用率超过6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上述两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二)税费支持。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激励推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四川省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和考核管理办法》,在开展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和省级就业见习基地评选时,优先激励参加本次募集工作并表现突出的各类单位。
五、
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协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就业局)要抓好就业见习工作的指导协调,加强见习单位认定、岗位募集、管理服务、政策宣传等工作,对用人单位提交的见习申请,要及时审核,确保单位和岗位信息真实有效,并在15个工作日内明确审核意见。同时,要对以前年度认定的见习基地进行清理规范,连续3年未开展见习活动的,取消其见习基地资格。区教育体育局要指导区职业技术学校等有关学校做好见习政策宣传,向有需求的毕业生推荐见习信息。区经信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局、区工商联等部门(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发挥行业优势,鼓励各类用人单位设立见习岗位。区财政局要统筹相关资金,按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岗位。区退役军人局要对退役士兵广泛宣传见习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共青团船山区委要发挥组织优势,丰富青年见习实践活动,积极动员青年参与。区残联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对残疾人广泛宣传见习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与见习实践活动。
(二)广泛宣传引导。相关部门要运用青年人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动漫、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计划实施、见习政策、申请渠道,提高政策知晓度。要主动推广各部门、各见习单位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大力宣传一批青年通过见习实现就业创业的故事,及时宣传见习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引领更多青年和用人单位主动参与就业见习。
(三)做好信息联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就业局)要及时将现有见习单位和岗位情况全部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服务专区数据全面、真实、有效,逐步实现报表数与系统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