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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人员唐小兵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示

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5〕297号)、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遂社险〔2015〕60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申请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向遂宁市船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股(联系电话:0825-5183707)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2日,共5天。

遂宁市船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股    

2024年3月8日      

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补缴原因备注
1唐小兵510921********0451遂宁市保升盐厂单位未及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