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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人员段继春承诺孤寡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行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川社险办〔2022〕27号)文件规定,拟办理下列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请(孤寡参保人申请增发养老金)业务,经初步审核,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间对申请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向遂宁市船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股(联系电话:0825-5183707)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共5天。   

遂宁市船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股  

2025年1月20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请(孤寡参保人申请增发养老金)的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承诺事项承诺时间
1段继春510902********0692孤寡202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