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1月1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遂宁市船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2月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遂宁市船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区经信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整改,注重整改实效。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统一认识。按照巡察组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项推进会传达学习了巡察组有关指示和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全局上下务必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不回避、不推脱、不找借口,举一反三、立整立改、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统一认识,明确标准,力求每个问题整改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梁健、局长田茫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研究部署整改措施、督查推进整改工作,带头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逐一研究梳理反馈问题,牵头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对每项任务明确了整改方案、分管领导、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实现整改方式、人员、时效、成效“四明确”,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责。
(三)细化整改措施,务求整改实效。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开展逐项分类研究制定对应措施: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成效;对因各种原因短时间无法完成整改的,写明原因和下步工作打算,按计划推进整改。坚持“透明”整改,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进行公开公示,邀请社会群众、企业积极参与整改过程、监督整改效果、评判整改效果,促进整改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惠企政策兑现缓慢的问题。
原因分析:在落实《遂宁市加快发展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遂宁市船山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遂宁市船山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十一条措施》等奖励政策方面,区人民政府已经在2020年2月印发了兑现2018年度扶持企业发展奖励政策文件,我局工作不深不细,文件下发后,对区财政局和相关奖励申报部门的协调和督促不到位,跟踪不及时,致使优惠政策停在纸上,除1户企业因注销原因未兑现外,其余企业均在2020年底兑现完成。2019年扶持企业发展政策奖励仅停留在收集资料和核实奖励依据阶段,惠企政策兑现速度慢,工作推进速度缓慢。
整改情况:2018年度扶持企业发展奖励政策,已督促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工作局等单位按照程序完成拨付,督促科技股按照文件兑现奖励,除一家企业因自身原因注销外,其余企业均完成兑现。
2019年扶持企业发展政策奖励,已于2月2日通过四届区政府134次常务会研究,2月22日针对此项已向区政府打请示《关于拨付2019年度船山区扶持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的请示》(遂船经科〔2021〕16号),3月8日区政府向区长已批示: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解决。3月10已将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等待区财政局审核拨付。
2020年扶持企业发展奖励,已于2月完成奖励资料收集工作,3月份已完成资料审核工作和区政府常务会前期流程准备工作,预计将于近期上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将立即实施。奖励合计141.8625万元。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人:苏平
整改部门:区经信科技局产业股
(二)针对提升政务服务推进滞后的问题。
原因分析:1.供水公司在船山有两家以上的经营主体,供气公司在船山有5家以上的经营主体,政务服务大厅短期内无法提供足够的空间给水电气等部门设置办理窗口。2.由于市区同城,城区涉及供水供气业务是由市级部门直管。3.各经营主体营销网点位置已为群众所熟知,各公司为了降低运营成本,特别是部分供气公司经营范围和体量都较小,若现阶段各企业均派遣人员到区政务服务大厅开展工作,因办理接办件率低,将造成人力、场地资源大量闲置,暂时不考虑在政务大厅设置办理窗口。4.区水利局反馈市级部门正在筹划将船山区润生自来水公司和明星自来水公司(市级部门管理)整合成新公司,整合完成后将完全归市级部门直管。5.区发改局反馈该部门只监管工业用气价格和管道输送,实际监管部门为区住建局,而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分工方案并未列入区住建局。
整改情况:3月3日我局召集相关部门和企业针对该问题进行商讨解决方案。各部门和企业一致认为,水电气办理涉及业务类别较多,政府部门和企业均缺少能一次性办理水电气业务的人员,在缺少人员且不能在短期内完成人员培训上岗的情况下,若现阶段各企业均派遣人员到区政务服务大厅开展工作,因办理接办件率低,将造成人力、场地资源大量闲置。各部门和企业均建议水电气办理工作暂时由各企业现有场所承接,待7月份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入驻市民中心后,按照目前市政务中心一窗办理水电气的现有模式和人力资源配备情况,该问题将得到长效解决。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人:杨郭秋
整改部门:区经信科技局信息化和运行保障股
(三)针对牵头揽总统筹协调不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究其原因是没有发挥牵头部门应有的作用,没有将解决企业问题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缺乏对责任单位有效督促考核手段。加之企业反映的问题大多为土地规划、融资、环保等短期内无法快速解决的类型或者是涉及历史遗留、跨区协调的问题,导致问题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1.对2020年第一、二季度组织全区工业企业和建筑企业现场会收集问题解决工作的再次督促推进,目前收集的26个问题已督促完成16个。剩余10个问题中,8个问题涉及土地规划,需要等待省市批复和长时间处理,短期内无法解决,均已向企业做好解释工作,后面将持续跟进,督导办理。1个问题属于需要跨区协调工作,1个问题需要财政简化程序拨付资金,已制发函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处理,对2021年新收集企业问题,正在分类进行专项问题处理,即将督促责任部门协助解决企业问题。2.重申2021年度企业宁静日,制发《遂宁市船山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的通知》(遂船民营办发〔2021〕3号),收集年度各职能部门涉企检查计划,再次建议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减少非必要到企检查。针对其他专项工作,例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做好“僵尸企业”处置和停产半停产企业帮扶化解工作,均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印发至相关责任单位。3.协调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将企业评价部门和各责任部门解决问题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考核。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人:钟馨
整改部门:区经信科技局企业股
(四)针对沟通协调要素资源不力的问题
原因分析:1.龙慧种植专业合作社在2017年2月注册建立后,于2019年向明星电力申请上户建站,但由于该区域前期已完成农网改造(改造时该企业还未注册成立),改造设计为居民用电标准,导致无法承担提灌站接入负荷。当时提出解决方案为:一是明星公司向省公司说明情况(省公司要求原则上十年内不重复改造)并取得同意后列入下一年度改造计划。二是由企业出资建立专线线路,但由于企业无法承担该笔资金,导致提灌站一直未上户建站。2.牵头部门在落实压缩企业获得通信时间上,虽向上级部门反馈可能会因缺少本地线路(杆路)资源或极端天气导致企业获得通信时间增加。但从去年船山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在向企业提供通信保障的情况来看,各公司都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完成了任务,截至目前未出现因极端天气和企业申请区域无资源及杆路的情况导致逾期的现象。
整改情况:1.前期经过区政府分管领导、部门和明星电力公司共同努力,该区域变电器已新增容量。永兴供电所工作人员已现场核实新增变电器能满足该提灌站所需负荷,可以接入提灌站。我局已通知企业尽快提交开户申请,并督促明星电力加快开户审批,并协助用户开通线路。2.督促通信企业加强开通流程宣传,并安排专人切实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企业通信线路建设,遇到不可抗力因素,需与企业做好沟通。区经信科技局就压缩企业电力和通信获得时间工作,于3月9日组织电力和通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办理时间提出明确要求,服务工作要靠前,克服困难,确保在各级规定的获得时间范围内,主动及时有效的为企业提供服务。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人:杨郭秋
整改部门:区经信科技局信息化和运行保障股
(五)针对细化具体落实举措不够的问题
原因分析: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时,在研究具体措施和工作任务方面,例如修改《遂宁市船山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和制发《船山区优化亲商爱商发展环境专项工作方案》时,按照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职能职责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进行修改;在处理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方面,均按照局三定方案分工负责;已经形成了惯性工作处理流程且推进良好,便没有具体制发文件规定领导班子和股室责任分工。
整改情况:1.印发《遂宁市船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工的通知》(遂船经科〔2021〕29号),成立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获得要素、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统筹协调4个专项工作组,均明确了各分管领导和股室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员。2.根据年度具体工作要求,对单项工作制定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待中省市级部门下发2021年度民营经济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要求相关文件后,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下发区级相关方案文件。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人:钟馨
整改部门:区经信科技局企业股
(六)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
原因分析:在认识上重视不够,在学习上不系统,在研究上不深入,在记录上不完整。没有专门在专题会、党组会上加强学习,只顾埋头干活,不懂将工作要求和政策文件精神相结合,没有把握住优化营商环境核心要求,见子打子。
整改情况:凝聚思想共识,提高政治站位。2月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局党组反馈了营商环境专题巡察意见,2月5日,局党组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追踪溯源,达成共识。2月8日,党组召开全体班子成员参加的扩大会议,要求逐项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定责定员定时整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务必取得实在的成效。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意见》等相关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全力落实国、省、市、区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人:伍晓燕
整改部门:区经信科技局办公室
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实效
(一)凝聚思想共识,加强政策学习
修订完善《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公文处理制度》和拟定《遂宁市船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二次分配实施方案》,巩固和运用好整改成效。明确要求党组会议会前学法、组织学习传达党和政府决策部署及最新的会议文件精神;办公室负责组织集中学习及提供自学资料,各股室股长负责落实股室人员自学情况;严格规范了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将干部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后续整改
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松,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举一反三,将同类问题纳入整改,例如惠企政策缓慢问题,形成工作机制,每年一季度完成奖励相关资料收集和核实,经区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及时对接区财政局筹措资金,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将奖励资金兑现企业。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处于未完成的整改问题,紧盯不放,列明问题和责任清单。持续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取得成效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直至整改完毕。对单位内部整改工作,在四月底未完成的项目将开展再次专题研究,督促整改进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切实发挥区经信科技局牵头揽总责任,担负起综合协调、督促实效的职责。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到企业走访调研,收集企业问题和意见,形成问题清单由相关责任部门处理。根据民营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年度工作要点制定督察计划,对重要工作和协助解决企业困难工作开展全年度工作督察,对推动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务必以良好的工作效能和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巡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