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区委巡察机构成立暨区委首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区委书记曹斌强调,首轮巡察就是首轮“亮剑”,巡察成果的好坏,直接体现区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体现巡察组的能力和水平,体现被巡察单位的政治担当。
首轮巡察利剑,剑指何方?
据区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全区给予党政纪处分共计95人,其中涉及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的72人,占受处分人数的75%。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暴露了一些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执行上级政策变形走样,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时有发生,一些干部心存侥幸,贪占挪用,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仍然存在。
正因如此区委巡察办确定了首轮巡察方向,就是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民生领域开展巡察工作,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巩固良好的政治生态。
巡察工作如何开展?
工作原则:巡察工作坚持区委统一领导;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巡察对象: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金融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巡察时间:本轮巡察工作于4月下旬开展,时间为1个月。
巡察内容:本轮巡察将紧紧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紧扣涉农民生项目实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及金融服务等内容进行检查,重点发现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巡察方式: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根据巡察需要,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研复制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延伸了解情况、明察暗访、开展专项检查、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协助等方式开展工作。对涉及有重大专项资金或项目的单位的巡察,要按程序进行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