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决定启用两处区间测速设备和两组电警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超速、开车拨打手持电话违法行为、开车未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给予处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
二、启用路段或点位
(一)区间测速路段
1.G318国道(船山区路段)2277公里953米至2272公里327米,限速60.0km/h。
2.G318国道(船山区路段)2272公里371米至2278公里8米,限速60.0km/h。
(二)电警抓拍设备点位
1.246国道(船山区路段)28公里236米(双向抓拍);
2.246国道(船山区路段)39公里618米(双向抓拍)。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平安、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