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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开展创新创业人才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人才入乡“新农人”试点工作,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现提出激励人才入乡“新农人”措施。

此措施支持开展创新创业。大力引进懂市场、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民工、大学生(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入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次创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新培育的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新培育的省级家庭农场,给予2万元奖励;对每个评选周期内成功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首张证书每张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的奖补,每增加一个产品认证分别增加0.5万元奖补。大学生创办农业企业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其吸纳就业人数,最高可获得10万元吸纳就业奖励。“新农人”创办农业科技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最高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