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促进作用,船山区司法局通过法治示范创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基层自治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质增效。
一是大力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突出典型示范带动全区多点开花,不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规范化。目前,我区已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并顺利通过复核;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正在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形成南北辐射、覆盖船山的示范效应。
二是加快推进基层法治队伍建设。以法治人才建设为导向,突出夯实法治基本功,不断提升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专业能力和水平。培养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完成“法律明白人”培训9场500余人次,实现每个村(社)达到 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全力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推动普法向乡村、向家庭延伸,全区共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62户,打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三是全面夯实基层群众自治基础。以高效治理为手段,突出法治引领自治,不断加快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覆盖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协商议事机制,规范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规章制度,落实和完善村规民约草案审核和备案制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成功创建“十户长”制度、“街长制”、“红堂屋”议事和“五大五小”情感治理等分类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