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刘红军主持召开船山区四届人民政府133次常务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向诚,副区长周毅、郑良、毛金花、任参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蒋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亮,区政协副主席邓军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会议指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使命感,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会议听取了中省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有效落实。要抓紧推动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创新整改机制,扎实推进中省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期销号。要强化考核问责,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全面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提升。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学深悟透精神,以首位担当的决心和态度,贯彻落实好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高质量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办好大事要事,大力推进“两区一试点”建设,为“十四五”期间实现“两个再造、两个倍增、两个翻番”打下基础,全力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强县(区)。要抓好一季度“开门红”工作,围绕一季度重点开工项目,全面强化要素保障;认真分析研究2021年各项经济指标,按月按季度做好任务分解,有针对性地增添措施、补齐短板;抓好岁末年初各项重点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船山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报告》《遂宁市船山区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议》《遂宁市船山区2021年经济工作要点》《遂宁市船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会前学法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