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公船通〔2024〕1号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决定启用两处区间测速设备和三处交通信号灯控制与电警抓拍系统,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年2月1日起正式启用
二、启用路段或点位
(一)区间测速路段。
1.遂大快捷路桂花段(大英至船山方向,起点:11公里+325米,止点:17公里+885米;船山至大英方向,起点:17公里+885米,止点:11公里+325米),限速60公里/每小时。
2.国道318线永兴段(蓬溪至船山方向,起点:2256公里+120米,止点:2262公里+623米;船山至蓬溪方向,起点2262公里+623米,止点:2256公里+120米),限速60公里/每小时。
(二)交通信号灯控制与电警抓拍系统点位。
遂大快捷路桂花镇杉树村路口、桂花镇金井村路口、桂花镇响堂沟村路口。
上述设备启用后,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机动车超速行驶、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及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