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6-02-09
来信标题
农村新建住房咨询
来信内容
我是永兴镇联盟村 户籍所在地村民,想咨询在本村新建自住房的相关规定。目前自有宅基地住房年久失修(房屋修建已有30余年),若在原址改建个人又感觉太靠近318国道,担心安全问题。 想咨询一下相关政策: 1.我能否申请相关部门给我新划定宅基地(或用旧宅基地置换),重新修建自住房? 2.与此相关的政策规定文件可以在哪里查询到?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永兴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经核实网友户籍属地在永兴镇联盟村,其可以申请新宅基地建设新房,网友可自行在联盟村寻找地块后向永兴镇政府提交申请,由永兴镇安排自规部门核实网友提交地块能否用于建房,如条件符合网友需拆除原有房屋并退回原有宅基地后再重新建房。相关政策问题网友可查询《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24)。

    二、办理情况:工作人员联系网友解释相关政策。

    三、回复回访情况:已回复

    如您仍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永兴镇人民政府(0825-2811029)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耐心细致地为您解答。感谢您对永兴镇人民政府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永兴镇人民政府


    船山区热线办   202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