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 来信时间 |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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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关于“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文件”遂开党群发{2018}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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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我是龙凤镇天星坝村8社魏必天,关于“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文件”遂开党群发{2018}51号发放对象人员向您质询,我曾经担任是天星坝村会计职务,年限20年,材料有当时聘请书及结业证书,(这里不能发送JIP格式我就没上传)村领导说我不符合发放对象评判标准,麻烦你帮我看下是否符合发放对象人员。
联系人:魏必天
电话:133883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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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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