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1-07-28
来信标题
老池镇福龙村流转土地是否合规
来信内容
近日,老池镇政府及福龙村村委不顾村民反对,欲流转村集体耕地、林地修建公墓。咨询此举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是否与党和国家近年来加强环境保护、整治乱占耕地的决策部署一致?
办理情况
  • 您好!您通过区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向您回复:经调查核实,目前修建公墓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拟选址阶段,该公墓拟选址位置土地性质为林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中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鉴于该项目为修建公墓,属公益性,如需占用林地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相关报批程序。该处现为拟选址位置,正在征求相关意见,项目确定后将按照程序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