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4-01-04
来信标题
占用人行道
来信内容
占用人行道修建摆摊的平地。 诉求: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制止该店占用人行道的行为。
办理情况
  • 您好!您通过区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向您回复:经核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派辖区大队到现场进行处理。执法人员在巡逻中已发现该处门面在门外占用人行道修筑台阶,当即执法人员已告知该店负责人相关情况,责令其进行整改,拆除台阶,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拆除辖区大队将采取强制措施依法进行拆除。感谢您的留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