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14-10-14
来信标题
房屋过渡费
来信内容
船山区龙凤镇龙凤社区,此处的房屋已拆迁4年,安置房也未进行修建,且过渡费仅发放每平方4元。咨询:对此情况是否有相关政策。
办理情况
  •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到,按遂船府办函[2010]35号文件关于印发《船山区龙凤古镇征地拆迁实施办法》的通知,过渡费标准2元/㎡每月(此次拆迁过渡期按12个月计算,如超过18个月则提高50%,超过24个月提高100%)对于该女士所反映的过渡费发放问题,根据文件是符合政策的,针对安置房建设,我委将在2014年加紧推进建设。 感谢您的来信。

    船山区门户网站   201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