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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2017-09-21
来信标题
关于遂宁金科违规、违法建设经营的投诉
来信内容
关于遂宁金科违规、违法建设经营的投诉 遂宁市人民政府: 船山区人民政府: 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遂宁市城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们是遂宁金科美湖湾准业主,现对开发商在C9地块地面设置178个地面车位问题、小区园林建设等问题提出强烈抗议和投诉,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根据遂宁市规划管理局对C9地块批准的规划许可证(该证系售楼部公示文件),小区只规划有地下停车场,没有地上停车位,开发商在地上规划设置停车位是否经过规划许可?开发商目前没有书面告知和公示有规划变更批准文件,我们就只能认为开发商是在违规设置地上停车位。 二、我们在购房时开发商工作人员都是强烈强调,同时开发商的宣传单、沙盘、播放的影视资料都明确,地上没有停车位,现开发商又违规设置停车位,不但是违约行为,更是商业欺诈行为。 三、我们对此事向开发商口头投诉时,开发商辩解地上停车位不是机动车停车位,是用于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我们认为,地上停车位包括机动车停车位,也包括非机动车停车位,开发商完全是偷换概念,欺骗购房户。 四、根据国颁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第5.1.1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大于20千米/小时,超过即为机动车。而实际很多电动自行车速度都超过20千米/小时,应视为机动车,那其停车位就是机动车停车位,同样违反了规划设计。 五、架空层和绿化都是经过规划设计批准的,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动用绿化和架空层设置停车位,违反了规划批准,严重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六、电动自行车不上户,不买保险,不需要驾驶证,小区道路本就不宽,行走人员多,老人、小孩也多,如果允许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安全隐患大,更容易引发纠纷。 七、一期大门两侧桩头树冠幅、高度、造型应该与二期保持基本一致,保证统一、协调、搭配。 八、一期2、3栋消防通道两侧绿化基本全是草坪和绿篱,要求真正做到园林式小区标准的乔、灌木、地被的搭配。 九、购房时部分业主向典宜咨询公司缴纳的款项没有进入我们购房总款,购房时我们并没有向典宜咨询公司咨询任何购房信息,全程均是金科置业顾问介绍楼盘概况和带领购房者签约交钱,一、二期全体业主购房款至今未开具正式发票,业主交房款至今贵司存在漏税嫌疑。 十、底楼业主高价购买物业,当初销售承诺有私家花园,所谓的私家花园位置势必会破坏绿化、减少绿化面积,试问规划确定的30%绿地率和60%的绿化率如何保证?底楼以上业主购买车位时所签合同夹带放弃一楼花园享有权的资料属于合同欺诈。 我们作为准业主,强烈要求金科公司: 立即停止在小区内设置停车位的行为,恢复规划设计中绿化和架空层,并对典宜咨询公司违规收取的费用作出合理解释并退还,并请求相关主管部门,立即制止金科公司的违规行为。 我们购买房屋,就是想给家庭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我们选择金科,就是看中的金科的商业信誉。如果金科公司不顾自己的商业信誉,一意孤行,拒不整改,我们将誓死捍卫自己的家园,绝不妥协,绝不退让,我们将采取投诉、上访、曝光、诉讼等合法方式维权,即使在我们接房后仍没有解决,我们也会根据多数业主意见,自治管理,坚决取缔地上停车位,拒绝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行驶。 金科美湖湾全体业主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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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7-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