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 来信时间 |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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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商家黄金隐瞒克重,引导老年消费者消费一口价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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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2025年3月5日我母亲在老庙黄金(新世纪百货新都店)用17.8的黄金项链+吊坠以旧换新购的情况下被诱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项链,花费13165元。回家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9.1克,在整个消费的过程中导购不谈金饰克重,也不告知什么是一口价黄金,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1446元/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且还说新的项链比旧的项链更大更重,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隐瞒金饰克重,非计量!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来也为标明。诱导消费,利用虚假或者令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未主动开具发票,购买后只手写一个价格跟质保单,商家并未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而只是手写一个价格跟质保单,商家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法定义务。在知道被欺骗后去找商家协商的,协商的过程中销售员说找什么部门都没有,什么部门也管不了他们,他们说他们店不是第一次干这样事情。在其他投诉平台也看到了关于此商家的类似投诉,商家属于惯犯。希望领导能重视下相关问题,加大监管力度。不要在让更多的消费者,或者老年消费者在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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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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