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2-11-10
来信标题
质疑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回复《投诉》要点
来信内容
11月5日《关于遂宁市船山区车辆管理所重复乱收费之投诉》投到遂宁市委书记信箱、遂宁市船山区书记信箱、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等相关领导,得到了及时回复,感谢领导们的关心与关注,我十分相信事件会得到圆满处理! 在此就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11月8日通过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给予的答复提出几点质疑: 1、首先感谢分局工作人员回复,我于11月3日下午诉知相关事宜,遂宁市船山区车管所工作人员11月5日下午致电于我释辩,约看考试过程。回家后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员,C1增D10月21日第一次第二把考试应该是合格,由于车管所考试员的主观意识较强(明明是D照考的三轮车项目,扣分项确写的二轮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左右摇摆或用脚触地,分数居然为0),让我难以理解! 这种考试员不认真敷衍做事的态度致使我11月3日补考,第二次考试时车管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不端正,使考试无法进行下去。本来10月21日可以完成的事,却让我多跑几趟,在疫情严重之下,增加了新冠病毒感染的机率,这种劳命伤财的作法实则让职能部门一些工作人员反思,提高业务能力,端正服务态度,促进社会和谐,让人民幸福的生活才是他们考虑得到的正确做法。 2、考试员的言语暴力:取消你的考试资格,对我的人格受到极大的侮辱,名誉受到了损害,当时考试员走出监考车,一副盛气凌人,唯他独大的架式,让我担心怕人身受到伤害,我就离开了,而不是船山分局回复的是:放弃考试! 3、观看10月21日上午第一次第二把考试时,其他的都顺利成功完成,我的坡道起步有点后溜,而不是船山分局回复:连续4次熄火,后溜30公分。也不致于0分,扣分项:二轮摩托车在行驶过程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明明考试车是三轮车,车管所的民警却说是系统问题,这样的托词谁信?还不如说考试员是临时工,那样我们维权不是更难?主观意识这么强,如何让消费者们信服? 4、观看11月3日的考试,民警说有3次熄火,而船山分局书面回复:熄火4次,这样的随意性,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何在? 5、科目二、三考试,同样补考的人,为什么有的交100元,而有的确交180元,实行的是双标吗? 6、据我所知,照像费,体检费在我的第二故乡温州免费,而我的第一故乡遂宁为什么这么高?遂宁人民收入比温州人民低吧,确要承担这样的费用。 7、11月5日,民警在与我交流考试员之措举时,说他的兄弟(考试员)有事,不然叫他过来对他的恶劣态度给我道个歉,既然托词来不了,还有什么可说?但并没承诺不用登门致谦,船山分局回复:不再要求其登门慰问,是不是强加与我的意愿?特别感动车管所同事间称兄道弟的企业文化。 综上所述,船山区车管所服务水平欠佳,执法的自我主观性强,官僚主义极强,期盼相关部门早日处理好事件。真后悔9月15日把C1驾驶证从温州迁到遂宁。 诉求:退返所交费用,本人已对船山区车管所失去信心! 质疑人:罗平 2022年11月10日
办理情况
  • 您好!您通过区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向您回复:一、基本情况:2022年11月10日,船山区公安分局在收悉该信息处理单后,高度重视,赓即行动,组织专人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D照考的三轮车项目,扣分项确写的二轮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左右摇摆或用脚触地,分数居然为0分的问题。船山交警大队在发现考试成绩单扣分项与实际扣分项不符的问题时已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上级部门回复因近期摩托车驾考计算机评判工作系统正在进行调整升级,请群众理解。2、关于反映考试员言语暴力的问题。罗先生预约参加科目二、科目三补考,当天第一次考试未合格;考试员准备为其补考时罗先生拿出一包烟放进考试员所在车里(后来罗先生自述因自己裤包太浅,想把包里的烟和其它东西拿出来以方便骑车。),考试员见状认为罗先生的行为会引起其它考生的误会(按照考试纪律要求,严禁考试员接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礼金、礼品或者宴请),便高声指正罗平这种行为可以取消其考试资格。船山区公安分局已对当日考试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交警大队车管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服务群众态度恶劣,“冷硬横推”等问题,在此感谢群众的监督。3、关于坡道起步连续熄火,后溜,书面回复与罗先生所述不一致的问题。按照摩托车考试评判的相关要求,陡坡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判定为不合格。罗先生共参加了科目二考试3次,科目三考试3次。民警的回复可能存在与罗先生所述次数不一致的问题。4、关于罗先生反映科目二、三考试,同样补考的人,为什么有的交100元,而有的确交180元的问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的通知》要求摩托车驾驶许可考试费:科目一每人每次100元,科目二每人每次100元,科目三每人每次80元。对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不合格的,每个科目应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重新申请考试的,按规定标准收费。罗先生需要补考科目二、科目三,因此收费是180元。5、关于照相和体检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根据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措施要求,车管大厅需设置便利群众的自助照相、体检点,照相、体检等费用不由公安交警部门收取,而是由进驻的相关单位根据其自身行业的业务收费标准进行收取。在船山车管大厅设置的自助照相设备张贴有收费标准及关于自行选择在外面照相的提示,便民体检点也张贴有收费标准及关于自行选择有资质医院体检的提示,办事群众可依据自身实际自行选择。6、关于登门道歉的问题。11月5日下午,民警告知为其当日考试的考试员因参加成人高考晚一点到场,当面与罗先生进行交流解开误会,并邀请罗先生前往车管所现场调取查看其10月21日、11月3日考试视频,为其解释了考试判定为不合格的原因。罗先生表示问题说清楚了,就不再当面致歉了。二、办理情况:11月11日,船山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联系罗先生,再次为其解释了其提出的相关问题,并按照考试流程为罗先生安排了11月3日的科目二、科目三补考,罗先生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已于当日领取了摩托车驾驶证。感谢您的留言。

    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   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