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17-05-15
来信标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申请的问题
来信内容
领队您好, 我是船山区西宁乡兰井村人,因家庭结婚生子,人口增多,考虑要分家。请问是否可以在现有的宅基地以外的地方申请一块宅基地建造住房。
办理情况
  •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经西宁乡核实,该先生在西宁乡兰井村2社只有一个户口本,家庭人数为6人,且在本社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该先生目前不能在兰井村再审批新的宅基地。

    船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7-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