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 来信时间 |
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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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关于住房维修责任和侵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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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我是遂宁市船山区育才西路147号(原老市委宿舍)一栋一单元三楼5号住户,长期以来楼上(四楼5号)经常因为各种原因往下面漏水:一次是因为楼上住户不管洗衣机造成我们楼下衣柜、床全部被打湿,当时找到小区门卫要到一个电话15282505955说是房子主人,联系了也来了说是她女儿的房子她帮她女来看看,后面我们自己把屋子收拾处理规矩了;又一次是今年晚上的时候厨房再次被楼上漏水,到楼上找住房她说她不是房子主人,她屋里也没有漏水,然后去她厨房查看发现她家里人在水槽放起水养鱼,因为又是晚上要睡觉也联系了这个15282505955电话还是说她女的房子而且她现在不在遂宁了,所以我们也自己处理了;昨天(24年10月19日晚上22点多钟)楼上再次漏水下来,我们又去楼上找人没有人,联系这个电话15282505955她还是说她女的房子她和她女都不在遂宁,我们联系平时管理小区的人员说的是她们一年只收一户120元的费和这个不归他们管,找社区工作人员,因为楼上没有人无法开门查看情况让我们打110,我们打了110后,镇江寺派出所的民警来到现场说因为没有房主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他们也不能开门,协助联系现在使用房屋的人员,在23点过的时候楼上住户回来和民警还有门卫一起到四楼,发现四楼厨房水管坏了,现使用人表示知道水管坏了,水漏到楼下跟他没有关系他不是所有权人.我们再次联系社区找房屋所有权人给了两个人的联系方式,社区自己打电话也联系不上人,我们更不清楚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现在我们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帮核实该房屋的所有权和这个房子是否有所有权人,出现问题维修和赔偿应该哪个负责?还有就是目前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又如何办?如果发生火灾在起初还来处理来减少重大事故发生的时候,这种"无主"房又怎么办?责任由谁负责?这个小区陈旧安全隐患多、无各类配套设施不说,因为脏、乱差在处理突发事件的时候可能还会影响施救。同时小区管理的所谓“业主委员会”一直强调他们没有收费所以不负责,但是每年又每户收了120元的费用和按差别收取停车费等,也设有车闸和门卫收取费用,按权利和义务对等关系不知道这个是否合规?请政府相关部门能给予解决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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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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