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 来信时间 |
2019-12-11
|
||
| 来信标题 | 39岁离异妇女无住房无收入请求政府帮助 |
||
| 来信内容 |
政府领导: 您好!我是四川遂宁市船山区燕栖街11号的一位离异妇女。2018年3月至7月先后因委托“遂宁市财富春天融资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两笔共30万资金借贷服务,一笔娘家的和一笔婆家的资金,到期后本金都无法收回,加上结婚之后一直不能生育等问题,导致家庭破裂,于2019年11月离婚。离婚后本人只分得婆家名义上在“遂宁市财富春天融资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合同上借贷资金,娘家也不能回,一时无住房,无收入,只好暂时住亲戚家,后来因住房问题咨询了本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居委会了解情况后,认为可申请经济适用房,不过要2020年3月份以后。冒昧写这封信件,主要是请求政府领导,1.能对我在居委会3月份申请的指导和关注,解决我的住房问题。2.能对“遂宁市财富春天融资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居间服务性借贷问题提供一些法律援助或其他解决方法。在此感谢政府领导。刘海燕 2019.12.12
|
||
| 办理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