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4-12-27
来信标题
失业人员保险事宜
来信内容
您好,请问目前正在领取失业险的无业人员是否需要缴纳城乡居民医疗险?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经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现回

    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因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您,均无人接听,无法与您核实详细情况。

    二、办理情况: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第三十条的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

    构按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已享受基本医疗

    保险退休待遇的,不再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网友须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及时

    参加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医疗保险费,可正常享受缴费后的城乡居民医疗保

    险待遇。

    三、回复回访情况:因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您,均无人接听,无法与您核实详细情

    况。下一步,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通过电话及推送短信的方式向该网友宣

    传失业、就业等方面政策信息。如该网友仍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遂宁市船山区就业服务

    管理局失业保险股(0825-5180026)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耐心细致地为您解答。感谢您对

    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