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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1-02-20
来信标题
关于遂宁市高新区原干田坝村6社土地征收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百忙之中打扰,不好意思,我们村民有几个疑问,问了市自规局,市自规局领导叫我们找船山区政府,故带着疑问咨询贵局领导,感谢为盼! 问题如下: 1、船山区龙凤镇用保升镇原干田坝村6社土地(听说我们是统征)请问征用多少亩?6社总亩又是多少? 2、按片区综合价6社土地款又是多少? 3、房屋征收,有无政策文件,我们的房屋不是在公告期抢修抢建,请问领导为何给算违章搭建呢? 4、征收方在协议中房屋何时修建,修建何处都不清楚,而与我们村民房屋征收协议中过渡期又只给我们老百姓签一年。我们老百姓要求过渡期签到接到房子为止,每年固定何时支付过渡费?不想每年去麻烦领导讨要过渡费。 5、所有的附属设施按川府函(2020)217号文件,又是多少? 6、6社的水利设施又是多少? 7、我们6社要一个跟其他7社一样的明细蓝图。如果没有此蓝图,请问我们的宗地图上面的面积是如何得来? 8、以上总的费用归我们集体,也就是归老百姓们,请问领导,我们村集体是否有知情权?我们在哪可以看见。我们老百姓只想要我们合法的,多的我们不要。
办理情况
  • 您好!您通过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向您回复:经核实,按照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2020年第2批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遂船府公[2020]16号和《关于保升镇金荷社区6社土地征用的情况说明》公告要求,因“飞地园区”项目建设,需要占用6社土地。船山区人民政府委托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对6社土地实施征收;保升镇人民政府、龙凤镇人民政府全力配合,船山园区管委会负责资金保障。2020年6月4日,高新区统筹中心、保升镇人民政府组织金荷社区、6社社员代表签定了土地征收协议。共征收土地7.6166公顷,其中耕地4.9959公顷,其它农用地1.1323公顷,建设用地1.4884公顷。该地块宗地图由遂宁高新区统筹中心提供,地形地貌图由船山园区规划部门提供。遂宁高新区统筹中心、保升镇政府、龙凤镇人民政府共同承诺,待遂宁高新区土地征收片区综合价实施办法出台后,重新对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核算。综上所述,因保升镇属于遂宁高新区管委会辖区,且征拆工作也是由遂宁市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故请遂宁市高新区管委会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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