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2-07-19
来信标题
投诉城管暴力执法
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上次投诉凯旋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大队违规暴力执法业主,感谢回复!不过还有几点需要补充说明:第一,我于2022年1月30日在船山区米市街瑞泽•城市之心购买房屋后并没有对彩钢棚进行改建,只是修补了彩钢棚下面的储物间,并不存在改建彩钢棚行为。第二,前业主搭建平台彩钢棚是经过城管,社区,和前物业公司同意才搭建的,为什么现在又成违章搭建了,请领导调查。第三,如出现高空坠物由谁负责,我们的身命安全由谁负责?第四,现平台彩钢棚已拆,雨水往家里灌,房屋以及家具损坏由谁负责?并且7楼以上的住户可轻而易举进到我们家里来,造成了很严重的安全隐患。请领导回复给与我们一个妥善解决的办法。
办理情况
  • 您好!您通过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向您回复:一、调查情况。经核实,来信人是米市街城市之心6楼1号现业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凯旋路执法大队在2022年5月份接市民反映米市街城市之心6楼1号的违章搭建存在安全隐患,并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工作人员立即至城市之心6楼1号进行调查核实。6楼1号前业主在征得7楼业主的同意搭建雨棚用于遮雨防漏,网友于2022年初左右购买了城市之心6楼1号房屋后对原雨棚(玻璃棚)进行了增高10公分并在次卧外面的玻璃棚上增加彩钢棚并扩建了储物间,将储物间四面修建墙体作为房屋使用(后附图片佐证)。7楼业主发现网友站在雨棚上就可以直接进入7楼业主家,同时来信人搭建的雨棚把7楼业主家空调外机封了三分之一,使7楼业主家空调外机无法排风散热,由于其新改扩建,给7楼1号业主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雨滴噪音扰民等问题,网友的行为侵害了他人隐私和对他人造成了安全隐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凯旋路执法大队在接到问题反映后,曾多次和街道社区、物业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多次责令6楼1号业主自行整改,并在5月18日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6楼1号业主5月30日前自行拆除,当事人拒签,拒不进行整改(有图片作证),且在协调期间6楼1号业主并未提供相应的正规审批手续。鉴于此种情况,7月4日6楼1号业主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凯旋路执法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与社区做相应的思想工作,如拒不整改,将依法拆除,6楼1号业主依然拒不进行整改,工作人员现场告知6楼1号业主根据《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将于7月6日上午组织人员依法对该违法搭建进行拆除。 二、办理情况。一是为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切实消除乱搭乱建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环境保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凯旋路大队联合办事处、司法所在7月6日对米市街城市之星6楼1号业主的违章搭建实施强制拆除;二是经调查现在未发现高空抛物现象,社区已督促物管方在小区业主群发了温馨提示、小区电梯内张贴了禁止高空抛物温馨提示,如发生来信人反映的高空抛物事件和7楼以上住户进到来电人家,请来信人第一时间联系物管、社区、并报警。三是依据《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对于市民治理渗漏需要搭建建(构)筑物,应该取得合法审批修建手续,建议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7月21日经社区与7楼业主联系沟通,目前7楼业主同意后期与来信人进行沟通协商,只要有合法合规合理手续进行搭建,7楼业主无异议。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