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 来信时间 |
201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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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商务区老电影院那个停车场,何年何月能修房子还我们拆迁居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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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那块地从开始拆迁至今己有十八年了,政府领导班子换了好几届了,我们被折了十八年,当年订的过度费标准至今没变,现在哪里能租得到房子啊,我们一代一代老去,我们这代人还有没有希望能坐上自己的房子。我们最近几年一直到处上访,有关部门一直没有明确达复,只是帮忙反映,请问市领导们知不知道这回事??直到今年三月我们又上访省巡视组,由巡视组通知了往建局解决,并下了受理文件,原来开发商停发的过费也给发了。我们好不容易看到了希望,可是又过了几个月了没影响了,我们又找了开发商,他们想修就是没发修,他们拖这么多年也受不了,实在没法修就不修了,天哪,我们怎么办。我们找了国土局问为什么不岀具土地使用证,原因是有一户子户没完成合同手续,因为他要求太高,地面积三十几平方米小楼共不足70平米,他要180平米门面房500平米电梯房,这怎么行?那对以前一还一公平吗?这是对今后的旧域改造树立榜样吗?就这事我们找相关部门解决,可他们以保护私有财产为名,只能通过协商最终还是要丁子户同意才行,难怪这么多年他不闻不问,一点都不着急,我们还找到丁子户的单位医院,和医院领导做工作,还有个在中国银行也做了工作,可人家非常有底气,有政府,有法律保护,天王老子都不怕。那就这事请问我们是法制国家,以法办事是办,谁的事??难道我们以前被拆了房子是违法的吗??是不受法律保护吗??为了一户刁民难道要伤害我们140多户老老实实的好人吗??难道他家有后台在政府吗??还是有黑恶势力吗??我们在次请求市领导认真查明真相,建议两步走,一,可由政府通过单位出面做工作,或者通过行政复议解决。二,可以由国土部门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开发商进场修,因为丁子户的房子7年前己灭迭,应该说拆了二年没修可由国家收回,私人只有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我们确实等不起了。我是代表140户拆迁居民希望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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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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