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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1-02-12
来信标题
书记同志,新年好
来信内容
书记同志,新年好: 新春之际,冒昧打扰,实非得已,皆因贵区桂花镇个别人所作所为让人完全不能接受所致。 我于2020年11月13日、17日19日、12月2日、9日、16日、28日、2021年1月6日、18日、25日、2月1日多次向区委书记信箱反映桂花镇党委政府保护违反基本农田保护和精准扶贫政策以权谋私原燕窝村村支书李隆喜情况后,该镇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弄虚作假,文过饰非,掩盖事实真相,坚持错误,对违法不纠正不查处,充当不法人员保护伞。2021年2月8日该镇对我的回复是我对该镇上次回复反驳后对反驳没有任何说理而又照搬了已经被我驳斥过的内容也就是上次的回复内容,完全照抄竟然一字不差,把回复群众来信搞成了形式,实质剥夺群众实体诉求权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气焰和作派暴露无遗,高高在上,不屑于与百姓说理。去年我向区信访局反映,该镇发文回复后,我对该回复的荒唐向该镇镇长唐某指出后,对方称该回复只是为了应付信访期限的,有关问题下来后谈,而下来谈也从来没有真正地按照法律政策解决问题,一托媒再拖,一拖再推,不讲政策,不给说理,粗暴抗法。原来他们都是在应付在走过场,根本不说理更不解决问题。 因本次(2月8日)该镇回复内容我上次已经反驳过了,所以请重新对我2月1 日反映内容全面回复说理,并请有关部门对该镇有关人员在对待群众信访问题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进行问责追责。 余世根 2021.2.12 附:1、2月1 日信访内容 2、2月1日、2月8日对两次反映的回复内容。
办理情况
  • 您好!您通过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向您回复:经核实,1.针对来信人反映的相关问题,桂花镇政府均做了相关答复,但来信人对答复结果始终不满意,针对来信人反映的所有问题,桂花镇政府准备另约时间,当面与来信人沟通相关事宜;2.来信人对(买卖房屋协议上)来信人母亲的指纹有异议,已建议由来信人本人依法向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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