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 来信时间 |
201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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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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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我叫冯庆炉,原户籍地遂宁市船山区西岭乡樟树堰村村民委员会六组,现住船山区文城街社区。1992年我将自己及儿女冯唐、冯美户口迁至船山区文城街社区,妻子唐秀兰户籍仍在原户籍地西岭乡樟树堰村六组。1982年土地第一轮承包时,我家四人承包了田、地、林地,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四人仍然耕种原土地至土地被征用。2014年因物流港建设用地,遂宁市船山区西岭乡樟树堰村所有土地被征用,征地后政府对失地村居均进行了安置,我一家承包的土地及房屋均在征地范围内。现在我家的房子被拆了,土地被占了,但是樟树堰村村民委员会除答应全额支付我妻子唐秀兰的相关安置待遇外,对我及儿女冯唐、冯美应享有的待遇不足额支付。我们村其他村民跟我们家情况一致的,都按当地村民相同标准进行了分配,唯独对我家不按标准进行分配。请相关领导主持正义,维护我一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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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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