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2-09-14
来信标题
公开宣称自己不讲理检察官,你真的好牛
来信内容
公开宣称自己不讲理检察官,你真的好牛 2021年3月10日向船山检察院反映桂花镇燕窝村原村支书李隆喜利用职权,违法占用耕地建行坟墓、修建个人渔塘等破坏耕地保护政策,损害公益行为。该院通过自规部门出具的所谓鉴定将耕地认定为非耕地,我向区委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后,在区委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求重新鉴定情况下,相关部门却对此予以拒绝。 我多次向船山检察院承办部门要求说理,该部门负责人廖某某对我说“我们不和你说理”。 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江山就是人民 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思想就是要求我们要为人民服务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为人民谋幸福。讲理是做人的底线,可是他们却连理都不给人讲,还怎么谈为人民服务谋幸福呢?共产党是一切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不给老百姓说理是些什么人呢,只有国民党反动派和地主资本家、土匪流氓黑社会才不会和老百姓讲理,不说理与国民党反动派和地主资本家、土匪流氓黑社会还有什么区别?廖某某如此公然叫嚣“不说理”,请问船山检察院,除廖某某外,贵院还有多少不说理假说理说歪理的检察官? 船山检察院公然叫嚣“不说理”的检察官,你真的好牛!你让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不复存在。 对我反映的其他相关问题,再次恳请有关部门全面公开调查处理为谢! 余世根 2022.9.14
办理情况
  • 您好!您通过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向您回复:2021年3月17日区检察院收到余先生的举报信,2021年3月23日经院领导同意交第四检察部办理。区检察院多次到现场进行踏勘调查,2021年6月18日区检察院委托区自规局对举报信中反映的土地性质进行认定,2021年6月21日区自规局作出《关于委托对土地属性进行认定的回函》(遂船自然资规函〔2021〕67号)。2021年7月21日区检查院根据区自规局回函,书面答复申请人举报反映的情况不符合公益诉讼的立案条件。余先生就其问题多次向上级检察院、区委领导、纪委监委等反映,区检察院在办理此线索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理及答复,检察官及办案组在办案过程中多次与其电话沟通进行释法说理,并邀请其到区检察院来现场解答疑问,余先生一直未到区检察院进行当面沟通。区检察院将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切实提升办案效果。感谢您的留言。

    船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