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3-02-10
来信标题
关于举报船山区统领公馆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处置情况
来信内容
来信人于2023年1月31日使用邮政挂号信(XA66346943751)向遂宁市船山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投诉举报船山区统领公馆的违法行为,该局在2023年2月1日已经签收,到现在还未依法进行处理请转办到该局进行回复处理相关的举报处置情况。
办理情况
  • 您好!您通过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向您回复: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人李林通过邮政挂号信向文化广电旅游局投诉:12月23日与朋友到船山区统领歌城(遂宁市船山区天宫路兴源大厦1楼1-8号)消费9500元,但投诉人认为该歌城存在未对价格进行公示、未建立营业日志、凌晨2点后营业、未着工作服、有偿陪侍等违法违规行为。该投诉人要求退还9500元以及三倍赔偿28500元。经向船山区统领歌城负责人谢平平询问,其表示船山区统领歌城12月份正在停业装修并未营业。2023年2月13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会同市执法支队派驻船山大队、公安、市场监管、街道等相关部门对船山区统领歌城进行联合检查,有上墙公示价目表、工作日志,未超时营业,未发现提供营利性陪侍行为,但未按规定配备保安人员和统一着工作装。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4条第5项之规定,对船山区统领歌城处以警告并责令改正,要求按规定配备保安人员。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要求船山区统领歌城按规定统一着工作装。感谢您的留言。

    船山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