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 来信时间 |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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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关于射洪市城北市监所纵容违法包庇商家涉嫌渎职一案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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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本人于12月7日通过12315服务电话反应位于射洪市虹桥街29号的射洪市勇乔食品经营部涉嫌销售非法添加食品以及三无食品一案,该投诉举报单有处理结果过后,并未对我进行回复。而是本人主动再次致电12315进行查询才得知进行了警告处罚但是理由跟我举报的内容完全不符。12月24日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市监所致电回复对被举报投诉人实施警告改正处罚,但现在商家还在销售非法添加的自制酒产品,同时该所工作人员回复也是说他们自泡酒可以售卖里面违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鹿茸也不管,基层工商所存在失职渎职,违法包庇纵容的情结恶劣,请依法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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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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