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 来信时间 |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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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金色海岸小区住宅改经营性出租房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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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
本人为遂宁市船山区嘉禾西路金色海岸小区居民,小区康景8单元2楼1、2号两住户擅自将住房改造为出
租屋并对外出租,即是将住宅改为商业经性用房,目前大量架子床入户,租户入住,大量外来人员进出
,单元门从早到晚随时敞开,给本单元及小区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给小区住户造成
不良影响及情绪不满!
此行为严重违反《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
营性用房。多次给反馈物业,无果!!经12345反馈给社区及相关主管部门,无果!!反映后都会电话象
征性问一下,也没有任何处理意见和答复。就没有了下文,不了了之!如此不作为让人很是气愤!
籍此希望通过领导信箱反映后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能真督促相关部门作出客观的调查和处理!认真到
现场了解情况,处理问题,强化责任担当,把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实事求实,秉公执法!给小区居发
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给在工作中不作为的部门及责任人予以警示责罚,甚是感谢!
如果问题仍得不到认真落实处理,无奈只有持续反馈求助!
【书记信箱】
【市长信箱】
【市住建局信箱】
【船山区住建局信箱】
注:本函件已经同时抄送到以下信箱(市长信箱为第2次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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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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