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2-03-16
来信标题
2类移动垃圾箱摆放位置不合规
来信内容
北河街东侧出口处,1.车道上设置的Ⅱ类垃圾收集点不合规,存在交通安全隐患,2.晚上卫生差和影响市容,3.又是高压线下面,无挡雨措施,雨天倒垃圾也存在安全隐患。4·没有标注责任人与投诉方法,监管差。5·投诉12345后相关部门以以前就这样为理由不整改,知错就错。
办理情况
  • 您好!您通过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向您回复:经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核实,(一)关于设置Ⅱ类垃圾收集点不合规的问题。北河街道路是双向两车道,垃圾容器未摆放在机动车道之上。且垃圾容器的摆放是经过社区人口测算并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进行设置的。该垃圾容器在该位置已摆放许久,长期以来无市民反映该垃圾容器给市民造成影响。(二)关于卫生差和影响市容的问题。环卫工人每日凌晨4点开始打扫街面卫生、转运垃圾,晚上10点下班后,街面无人保洁,只能靠市民自身素质,文明投放垃圾,待次日凌晨上班后再次清理。(三)关于高压线下面无挡雨措施的问题。现目前已将垃圾容器挪移至他处。(四)关于无标注责任人与投诉方法,监管差的问题。该垃圾容器印有“船山环卫”的标志,船山辖区内街面所有三分类垃圾箱都由船山环卫所监管,且环卫所每日两次对垃圾容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服务外包公司进行整改,同时环卫所要求各服务外包公司自身加强巡查力度,如有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解决。 关于反映相关部门知错就错的问题。3月17日下午,育才路办事处与铭洁公司项目经理一同前往北河街,经与育才路办事处协商,铭洁公司已将垃圾容器挪移至原点位。3月18日,工作人员联系育才路办事处、铭洁环卫公司前往北河街进行现场办公,均认为一是目前的点位未在机动车道,也不在斑马线,离路口、商家都尚且有一段距离;二是该垃圾容器日常消杀、除臭、转运工作已做到位,没有出现爆桶和臭味扰民的现象。三是附近确无相对合适的位置可以摆放垃圾容器(区综合行政执法多次协调该垃圾容器点位未果,非知错就错)。由于近期接到市民多次反映该位置不需要此垃圾容器,经多方考虑后,已责成铭洁公司将该垃圾容器挪移至他处。

    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