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民函〔2023〕40号
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
关于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复函
林强、周虹、蒋金峰委员:
你在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办好社区食堂的建议》(第57、58、5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政府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重点发展之一。我区作为全国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区,在2018年建设镇江寺老年“爱心厨房”,位于船山区滨江中路黄鹤楼一层727、729号,总面积达200余平方米。
我局按照试点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进社会组织经营实施,用餐补助对象:1.户籍在船山区的年满70周岁的老人;2.随子女居住子女户籍在船山区的年满70周岁的老人。目前午餐标准定价为每餐11元,7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餐自费6元,政府予以每餐5元补贴,辖区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7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餐自费4元,政府予以每餐7元补贴。
该项目实施极大地解决了70岁以上老年人就餐难问题,得到老年人普遍认可和上级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船山区2020年创新工作二等奖、2021年创新服务工作三等奖。
目前,船山区民政局只有针对老年群体的“爱心厨房”,关于社区食堂如何建设、运营、管理,还未接到相关的政策文件。
感谢你们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