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成员单位:
根据《遂宁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遂林发(2022)9号)和《遂宁市船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2022年修订)的通知》(遂船森防指(2022)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区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9日
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按照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一办六组”机构设置和《遂宁市船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2022年修订)相关要求,为有序高效推动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架构
区森防指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以下简称“输配电隐患整治组”)组长由区森防指副指挥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区发展改革局、区经信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明星电力船山供电分公司等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输配电隐患整治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矿股,承担日常工作。
组 长:李洪波 副指挥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副组长:张 伟 区发展改革局统筹办副主任
钱雅娴 区经信科技局副局长
罗 炯 区农村产权交易联络办公室主任
成 员:费 智 明星电力船山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钟 旋 明星电力船山供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
二、职责任务
输配电隐患整治组在区森防指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整治具体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及电力企业排查治理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
2.督促电力企业定期开展输配电设施巡检、巡线剪枝、线下可燃物清理工作;
3.指导电力企业落实电力线路的规划、设计、管理等有关标准和安全规范;
4.督促电力企业加强过程管控,消除盲区漏点,落实防控责任;
5.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林区输配电设施防火宣传,开展林区防火专题科普宣传活动。
(二)任务分工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输配电隐患整治组工作,承担输配电隐患整治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及电力企业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输配电设施、通道列为森林防火重要目标,督促电力企业完善防火隔离、宣传警示标志等设施,强化电力设施沿线的火源管控;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防火宣传教育;支持电力通道建设,依法依规对电力企业开展隐患整治中林木砍伐或修剪予以支持;联合经信、发改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对发现的电力设施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电力设施产权所有人限期整改;完成输配电隐患整治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发展改革局:指导督促电力企业落实电力线路规划、设计、管理等有关标准和安全规范;指导督促电力企业执行在林区新建电力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有关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定,落实工程建设中的森林防火措施;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防火宣传;完成输配电隐患整治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经信科技局:牵头组织、督促指导电力企业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督促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运行过程管控,消除盲区漏点,落实防控责任;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防火宣传;完成输配电隐患整治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明星电力船山供电分公司:承担其产权范围内的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整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护,排除火灾隐患;落实电力线路的规划、设计、管理等有关标准和安全规范;制定防范输配电设施隐患引发森林火灾的措施;加强林区输配电设施巡护检修,进行必要的技改,及时消除电力设施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林木生长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台账;按规定及时处置林木与电力设施之间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规定和存在火灾隐患的问题;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防火宣传教育,积极组织系统员工参加各类安全培训,负责制作并安装安全警示标志、发放各类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完成输配电隐患整治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络工作机制。每个成员单位确定相关业务股室的1名干部作为联络员,加入微信群(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QQ群(船山区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群),加强日常工作联系。
(二)建立会议和调度机制。在森林防火期内,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防火形势,总结安排工作,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及时调度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指导督促加快整改进度。
(三)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及时报送本部门、本企业相关工作信息,并于“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输配电隐患整治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总结、经验做法等,及时报送区森防指信息综合组。
(四)建立督查考核机制。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单位和电力企业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按规定严格问责追责;对于发生因输配电设施引发森林火灾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