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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来源:区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1-06-16 15: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关于印发《2021“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2021“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2021“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船山区水利局2021“安全生产月”检查分片分组名单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1531

 

 

 

 

 

 

 

 

 

 

 

 

 

 

 

附件1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遂宁市水局《2021年全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遂水函2021111号)区安办《2021年遂宁市船山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水利实际工作,我局制定了《遂宁市船山区水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观念,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区水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20216月1日至2021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组织和配合区安办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二)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61-6月30)

(三)开展安全隐患“零容忍”暗查暗访活动(6月1-6月30日)

(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质安全排查(时间:6月11-20日)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0日)

(六)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练活动(由防汛办自定时间)

(七)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专项排查(6月5-6月30日)

四、检查分组分片

区水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局长吴凤琼负总责,分6个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股室抽派专业人员参加,每个组负责检查一个片区(具体分组分片情况详见附件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此次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把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水 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做好自查、检查、抽查和受检工作,并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督查检查,加强指导。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要与业 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股室负责业 范围内的行业安全;各领导负责分管股室的业 安全,同时负责片区的安全检查与指导。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各分管领导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片区督导安全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召开安会议,传达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相关文件精神;二是设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站;三是发放宣传资料;四是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通过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影响力。

(四)统筹协调、报送信息。要密切配合,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进行。各股室要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认真总结经验,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每周五将活动开展检查记录、信息图片报送局办公室,其他动态活动信息及时报送。

 


附件2

船山区水2021年

“安全生产月”检查分片分组名单

 

(一)第一组

负责专项检查桂花镇、介福路,人员安排如下。

  长:赵长弓

副组长:龙从甫

  员:喻贞锡、杨桂凤。

(二)第二组

负责专项检查永兴镇、永河园,人员安排如下。

  长:唐振军

副组长:何金龙

  员:杨泾洺、刘  蓉。

(三)第三组

负责专项检查仁里镇、观音湖,人员安排如下。

  长:刘志刚

副组长:程  

  员:罗爱民、邓钞水。

(四)第四组

负责专项检查龙凤镇、凯旋路、船山园区,人员安排如下。

  长:詹  

副组长:陶  

  员:丁  剑、敬荣超。

(五)第五组

负责专项检查唐家乡、育才路,人员安排如下。

  长:彭  

副组长:王  

  员:袁铁峰、陈礼平、王洪彬。

(六)第六组

负责专项检查老池镇、南津路,人员安排如下。

  长:杨  

副组长:陈  

  员:王诗遂、吴  鹏。

(七)第七组

负责专项检查河沙镇、镇江寺,人员安排如下。

  长:周俊伟

副组长:唐鹏森

  员:贺杰华、张静媛、余  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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