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水〔2022〕70号
遂宁市天泰鸿涪建材有限公司:
水利部长江委、水利厅河湖管理保护中心分别于5月13日、19日莅临船山对今年2月水利部下发的涪江老池镇樊哙山村违规堆料侵占涪江河道和花园村三星尾水渠河道内存在混凝土建构物等2个碍洪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在组织实施老池镇薛家坝采砂船舶集中停泊区建设时,施工单位对开挖的土石方没有做到即挖即转,导致大量砂石原料堆放在涪江河道管理范围内,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1〕352 号)的要求,现将问题反馈给你公司,请你公司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机械,务必于5月30日前全面完成涪江河道范围内的砂石原料(含废弃的建渣)的清理。逾期未完成清理整改的,水利部和水利厅将纳入重点督办对象,并以河长办名义下发提示单,提示涪江市级河长(市委主要领导)。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