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促进农民收入显著提高、城乡面貌明显改善、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一、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以绿色城镇和幸福美丽新村为重点,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一)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
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乡一体建设,着力推进产业和城镇融合、城市和农村互促。以永兴镇、龙凤镇为试点,修编乡镇总体规划,有序推进撤乡建镇、撤镇建街道办事处、撤村建社区工作。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好桂花古镇、龙凤新城二期等特色小城镇;结合圣莲岛和圣平岛开发总体规划,实施好两岛上的新村聚居点建设,打造城乡一体新样板。以提升永河园“十里荷画景区”、联盟新镇、龙老片新村聚居点规划为重点,扎实开展“绿色城镇”和“幸福美丽新村” 建设两大行动,以中心镇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功能,以中心村为重点,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到2020年,农村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
(二)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以“业兴、家富、人和、村美”为目标,准确把握“建改保”要求,因地制宜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把新村聚居点建设、旧村落改造提升、传统院落民居保护作为提升农村居住环境的重要手段,着力打造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俗特点、乡村情趣的幸福美丽新村。注重加快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先解决观音湖库区,圣平岛、圣莲岛移民及农村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住房问题,解决观音湖库区圣莲岛、圣平岛移民后扶避险解困问题。到2020年,全区建设幸福美丽新村115个,新建和改造提升新村点889个,建成新型民居3.23万户,覆盖全区85%以上的行政村,惠及90%以上的农业人口。
(三)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加强水利、道路、土地、信息网络、市场等农村基础设施。全面提高农村路网通达程度,改善原有公路状况;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强田间渠系、高效节水灌溉和小型水利工程、机电提灌设施建设,农业抗灾能力明显提高,全面解决人畜饮水困难问题;以机耕、机播、机插、机灌、机收为主线,加大专用和适用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到2020年,全面实现乡相通、村相连,村道通达率达到100%、社道通达率达到80%;建成高标准农田9.92万亩,完成基本口粮田建设2.1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累计220万亩,推广配方肥10000万吨以上;常年提水保灌面积8.5万亩,有效解决农村安全饮水5.8万人,农机总动力达到18万千瓦,,新建旱地喷灌、滴灌等机械化节水灌溉面积5000亩;新增机电提灌和机械化节水灌溉面积8000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0%。以农村宽带网络建设为基础,强化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三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全区农村宽带覆盖面达90%,建成“三农”信息服务平台10个,基本形成“互联网+三农”体系。
(四)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推进“1+6”村级组织体系建设,加大乡镇卫生院、村和社区卫生室建设,大力改造农村薄弱学校,推进村级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建设,实施“宽带乡村”惠民工程,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统筹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在部分新型农村社区率先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允许有缴费能力的农村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统一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政策。加强农村留守学生(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主体责任,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动志愿服务向农村延伸。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节机制。到2020年,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100%,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100%,农村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率100%。
(五)强化农村生态保护和建设。
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要求,突出农房风貌改造、庭院绿化及庭院经济开发、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配套几个重点,扎实搞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到2020年,全区95%以上的村庄建成为环境治理示范村。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推进公益林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3.7万亩,到2020年,全区建设高效速生经济林基地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加大农村生态水系建设,提高土壤水源涵养能力,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工程,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推广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大力推广生物农药。以农村沼气建设为抓手,推进农村能源建设。
二、着力助农增收脱贫,加快农村全面小康
将增收与脱贫作为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性任务,以落实责任、创新机制、挖掘潜力、兴业富民为抓手,走出一条创业增收、兴业致富的新路子,确保在2018年全面实现小康,到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万元以上。
(一)落实农民增收责任。
将助农增收、全面小康作为三农工作中心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投入,挖掘增收潜力,培育增收新增长点。坚决落实中、省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类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户,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扩大农村保险增收。按照财政支农“三个高于”的要求,建立推进“三农”建设的财政投入体系;同时,扩大金融信贷规模,促使金融信贷向“三农”倾斜和聚集。
(二)丰富多元增收渠道。
将创业兴业作为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围绕都市农业产业布局,重点抓好“四大主导产业”发展,因势利导推进配套产业的补充与融合;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上下功夫,延伸产业链条、完善利益机制、打造产品品牌,推动农业向二产延伸、三产拓展,形成一、二、三产业的多功能联动的综合性现代农业体系,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完善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持续开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积极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增加劳务输出助农增收。到2020年,力争实现非农劳动力占全区农村劳动力70%以上,实现劳务收入30亿元以上。利用市场化、资本化途径,激活农村土地、房产、林权等要素资源,使其产生租金、红利、抵押融资等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创新精准扶贫机制。
完善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健全对象识别和帮扶的“瞄准”机制,把扶贫资源瞄准真正需要帮助的帮扶人群。大力推进“五大扶贫工程”,探索建立“造血式”扶贫投入机制,强化产业扶贫和智力帮扶;整合使用各类项目资金,破解扶贫资金瓶颈。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加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到2018年,完成23252贫困人口扶贫解困目标任务,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三、着力深化农村改革,激活农村发展活力
坚持以“还权赋能、激发活力、促进发展、助农增收”为核心,将盘活农村生产要素、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守住底线、大胆突破,努力找准四化同步的着力点和利益调整的平衡点,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一)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
全面完成农村各类产权确权颁证工作,完善市、区、乡(镇)、村“四级”农村产权交易体系运行机制,搭建资产评估、产权交易、抵押贷款担保等改革平台。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通过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规范流转,赋予农民更多权属。鼓励投融资担保公司和中介评估机构参与农村产权交易,努力搭建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农村资源变资本的制度性平台,加快农村资源市场化配置和合理开发,突破资金瓶颈。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公开市场交易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跨社置换、有偿退出、有偿使用机制,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扩面,探索土地整理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行新增用地指标市场化交易制度。深化土地要素配置和差别化用地机制改革,完善低效用地退出机制。
(二)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
充分利用船山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行“先照后证”服务机制,积极农业招商引资,鼓励工商资本和返乡“回雁经济”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培育机制,着力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职业农民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不断创新利益联结机制,保障企业能赢利、农民能增收,促进产业化经营。不断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三)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支农下乡”,引导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等银行拓展服务“三农”领域,创新发展面向 “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立多层次、多功能、运行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四)创新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抓工业理念抓农业,按照“镇园结合、产村相融、一体发展”思路,以永河现代农业产业园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园区发展规划,探索园区、乡镇、新村融合发展新机制,构建以小城镇为核心、农村综合体为骨干、新村聚居点为基础的“镇村园结合”新形态。健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机制,构建以现代农业为主导,产加销一体化发展的新兴业态体系。支持农村产权制度、农村金融、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改革在园区先行先试、集成创新、率先突破,激活生产要素,推进资源向资本转变。
四、着力农村法治建设,构建和谐文明乡村
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加快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实现农村长治久安的关键。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农村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紧紧围绕“选好带头人、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推进一体化”,完善基层党建体系,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提升村干部“一定三有”保障水平,切实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农村干部作风,增强干部服务意识。不断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和工作方式,全面推进党的组织、工作、凝聚力全社会覆盖,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带动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类基层组织建设;丰富群众娱乐文化生活,养成健康向上、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
(二)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村民法制素养,增强法治意识。依法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委决策程序,发扬基层民主,大力实施农村党务公开、村委公开;健全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普遍推行“村规民约” ,依法规范村民自治;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创新经营方式,提高经营收益;完善区、乡、村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村民的法律援助,保护村民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基层综治信访维稳组织的设置,配齐配强人员,切实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在农村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