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促落实”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经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党委
2021年2月26日
老池镇“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促落实”
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遂船委发〔2021〕6号)文件要求,为积极响应“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成效巩固工作,老池镇结合工作实际,紧扣“两区一试点”发展定位和222”战略目标,以整顿镇风镇纪、队伍作风建设等方面为抓手,镇直多部门联合行动,切实提升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做到办事有速度、服务有温度、工作有态度。从2021年2月至2021年6月,在全镇开展“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促落实”集中整治行动。
一、坚决整治履职缺位
(一)开展“当甩手掌柜”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负责人抓班子、带队伍不力,不主动思考谋划工作,当“甩手掌柜”,对上汇报不积极、不主动等行为。重点整治领导村(社区)班子执行力不强,干工作拖拖拉拉、消极懈怠;做表面文章,落实工作看起来忙忙碌碌,实则虚张声势、弄虚作假;懒政怕干事、主观能动性不强;空谈不实干、光说不落实、当面表态快、事后落实慢等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1日前
牵头领导:方弟红
牵头单位:党建办
(二)
开展“吃空饷”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全镇财政资金供养人员利用抽派借调管理漏洞,两头不履职,迟迟不返岗,打“病假、事假”旗号等在单位挂名不在岗领取工资津补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补贴等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1日前
牵头领导:唐艳
牵头单位:镇纪委
(三)开展“统筹配合不力”整治行动。开展最严督查,重点整治在大事难事面前能推就推、能避就避;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该办不办、急事缓办;协作配合意识不强,该牵头的事项不主动牵头协调、该配合的事项不积极支持、该主动想办法的不尽快谋划;得过且过、小推小动、不推不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6月15日前
牵头领导:方弟红
牵头部门:党建办
二、坚决整治纪律失范
(四)开展“中梗阻”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全镇部门之间本位主义过重,遇矛盾问题怕担责,协作联动推诿扯皮,在岗不谋事,工作得过且过、敷衍应付;事业心不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讲待遇、要回报,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绕,玩“太极”,当“推手”,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对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办事“推拖绕”“多头跑”,服务项目冷硬横推、居关设卡,服务基层简单粗暴、颐指气使、吃拿卡要以及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1日前
牵头领导:唐艳
牵头部门:镇纪委
(五)开展“行为失范”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全镇党员干部涉嫌酒驾醉驾毒驾,参与赌博,买卖、吸食毒品,涉黄涉恶,违反社会公德;违规兼职取酬、以个人或假借他人名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1日前
牵头领导:唐艳
牵头部门:镇纪委、老池镇派出所
(六)开展工作纪律散漫整治行动问题。重点整治目无组织、行无规矩、不讲组织程序,自作主张,各行其是;纪律松懈,自由散漫,不守工作纪律,擅离职守,随意脱岗、串岗,随意迟
早退,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看电影,甚至打牌赌博、休闲娱乐;不守会议纪律,无故缺席、随意代会等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1日前
牵头领导:唐艳
牵头部门:镇纪委
三、坚决整治执行不力
(七)开展重大决策事项执行不力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对老池镇党委会、专题会、领导调研等作出议定事项拒不落实或拖延懈怠等行为。重点整治对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拒不执行、执行打折扣、变通执行,照搬照抄文件、方案,无具体实施办法等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1日前
牵头领导:方弟红
牵头部门:党建办、镇纪委
(八)开展重大项目延期责任倒查行动。重点整治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因吃拿卡要、履职不力担当不够、推诿扯皮,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违反法律法规或政府决定、命令决策,对应该及时作出的决策久拖不决,未主动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各相关业务部门、村(社区)等问题导致项目延期的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1日前
牵头领导:鲍波
牵头部门:项目办
四、坚决整治激励失灵
(九)开展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部分村社干部提拔后不努力,干事创业积极性不升反降;不严格“定岗定员定责”,工作上混日子、熬资历,忙闲不均、人浮于事;对新进干部放任自流,未开展帮带和职业规划;谈心谈话未按规定开展,对干部思想动态缺乏掌握;加班、值班、差旅等补助搞平均主义、人人都一样等现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15日前
牵头领导:方弟红
牵头部门:党建办
(十)开展年度目标考核吃“大锅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全镇目标管理差异化考核结果拉不开差距,吃大锅饭;评优评先“轮流坐庄”,二次分配不透明,未体现“多劳者多得、不劳者不得”等现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15日前
牵头领导:唐艳
牵头部门:党政办
五、大力选树先进典型
(十一)开展“实干担当”典型选树行动。重点选树扎根基层、坚守一线、敢于担当、善于作为、苦干实干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等具体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的工作者,通过正面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15日前
牵头领导:王苏青
牵头部门:党政办、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六、工作保障
(一)明确责任,推动工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建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搭建平台,做好宣传。镇文化站、广播站等部门统筹抓好作风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集中整治行动中的正面典型和事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开设投诉举报窗口,接受群众、基层干部等多方监督;由镇纪委牵头开展队伍内监督自查,提升队伍自觉性和警惕性,同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825-2828008,拓展监督举报渠道。
(三)强化督查考核,注重结果运用。镇纪委将协调督检组采取月度考核、暗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设置老池镇“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促落实”排行榜,按月公示考核结果,对排名第一的村(社区)授予“老池新星”流动红旗,排名靠后三位的村(社区)亮黄牌警示,三次黄牌警示的村(社)由镇纪委对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在镇直各部门中评选每月人气之星、服务之星、创新之星,每获得星级称号者,年终考核加1分,凡是集中整治行动中被区镇点名通报的一律扣减2分、1分,同时被阳光问廉等节目被曝光追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扣减本年度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