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船山全体师生及家长:使用微信等新媒体时,请牢记“十不准十严禁”,汇聚向上向善力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区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2-03-16 10: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互联网大家共同的精神家园我们应站在自觉维护国家发展大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大局,讲道德、守底线文明、科学健康使用网络微信微博、QQ等新媒体不是“法外之地”,不是任性妄为的“自留地”在工作生活使用微信等载体大家应积极主动传播社会正能量,引领社会新风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为中国社会进步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使用微信、微博QQ等新媒体“十不准十严禁”

一、不准散布和传播有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违背党中央等各级党委决定,以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在微信、微博、QQ群中发布或转发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言论、图片、视频,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等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不良言论、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二、不准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的秘密;严禁在微信、微博、QQ群中谈论、泄露、扩散党组织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包括点对点的发送。

三、不准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严禁为吸引眼球、引起关注而在微信、微博、QQ群中制造、传播假新闻、假消息,扩散传播小道消息制造紧张空气,或者自行其是、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错误言论。

四、不准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严禁在微信、微博、QQ群中转发、谈论涉及低级庸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的内容。

五、不准从事电商、微商等经营活动;严禁违规利用微信、微博、QQ群中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以及与自身党员干部身份不相符的商业推销、推广活动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开展网上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六、不准违规收受带有贿赂性质的微信红包;严禁利用微信接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微信红包、支付红包等各种电子红包、电子礼券,变相权钱交易、拉票贿选等。

七、不准传播涉及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敏感信息、迷信信息和从事迷信活动;严禁在微信、微博、QQ群中发表或转发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歧视以及涉及邪教、恐怖暴力、封建迷信的言论、图片、视频等。

八、不准以任何形式搞团团伙伙、拉票贿选;严禁利用微信、微博、QQ群中编织“关系网”拉帮结派、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等。

九、不准公开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严禁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对上级领导和其他党员干部品头论足、乱传闲话,对所从事工作发牢骚、泄私愤,以及在朋友圈、好友群、公众号等中进行围观乱点评、乱点赞、谩骂侮辱、人身攻击等,传播负能量。

十、不准发布其他不当言论;严禁利用微信、微博、QQ群中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

典型案件例举

案例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2016年12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刊发《党员能在微信朋友圈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吗?》一文。

文中报道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吴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并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一国两制”,罔顾“一国两制”出台的背景与实际,由于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其观点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吴某因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这一行为,受到纪律处理。

案例二:转发淫秽图片或视频

2016年8月25日晚,湖北黄冈市英山县孔坊乡政府副主任科员程某,将其在其它微信群里看到的淫秽图片转发给某朋友时,不慎转发至“微政英山”工作群微信群共有500余名党政干部。程某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传播淫秽图片的错误事实。该县纪委对该案快查快结,在问题发生18小时内即对当事人作出了严厉的处理,给予程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并进行通报曝光。

案例三:散布传播谣言

2016年11月3日晚,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委干部黄明成携家人去县城某超市购物,听见一个中年妇女大声呼救,说“有人抢劫”,黄明成顺着中年妇女所指的方向前去追赶逃犯,但没有追上。在返回的路上,黄明成听见有人议论说,县城近期有人抢小孩,抱上车就跑。回家后,黄明成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身边的人。于是,在未知事件真实性的情况下,他编写了一条“沱江县城街道上连续发生抢劫和抢小孩案件,抱上车就走”的信息,用自己的手机在微信群和朋友圈里发布,随后,该微信在朋友圈内频频转发,引起了群众的恐慌,特别是一些家长的极度恐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得知情况后,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和公安局十分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着手调查核实。经核实,此信息不实,纯属谣言。对此,公安机关快速反应,网安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发现黄明成是该虚假信息的始作俑者。

11月4日,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黄明成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五日。2017年1月,黄明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违规收受微信红包

2016年1月5日,河南省郏县一个私家车车主高某某因为汽车尾气检测不合格,无法取得车辆环保检测合格贴。他想到了自己认识负责发放车辆环保检测合格贴的环保局工作人员杨磊,于是便找到杨磊,让其帮忙办理。一开始,杨磊推说不好办,不愿管这件事。高某某见杨磊推辞,便发了他一个60元“微信红包”,说是让他买两盒烟,疏通一下关系。杨磊收到“微信红包”后,便想了一个自以为是的“妙招儿”——他仿照一张以前为他人办理的环保检测合格贴,为高某某提供了一张套打的环保贴纸里包不住火。不久后,“套牌”环保检测合格贴被发现了,而杨磊违规收受微信红包一事也由此败露。当年4月5日,经郏县环保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磊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案例五: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

2017年2月17日,浙江省天台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查处了一起利用微信红包拉票贿选的案件。福丁村村委会主任自荐人戴某通过微信进行拉票,共发放1个微信红包(总金额100元,红包个数60个),存在拉票贿选情形。天台县公安局对戴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该自荐人资格被取消

2017年2月24日,浙江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东风村举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委员候选人邵道晓为能当选支部委员,于当日中午12时42分许向群名为“东风村党员两学一做”的微信群发放红包,以及内容为“请伸出你的金玉贵手给我投一票,我会提起袖子加油干”的文字。发现此事后,纪委当日立即组织力量介入调查。查实后,对该党员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警醒广大党员深刻吸取教训。

案例六:泄露国家和工作单位秘密

2013年11月底,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多家网站刊登1份机密级国家秘密文件。

经查,2013除年11月中旬,某政府机关有关领导干部秘书牛某,在参加某涉密会议时,向文件保管人员邱某索要1份机密级会议材料。邱某明知牛某不在知悉范围内,但考虑其为秘书,不好得罪他,违规将会议材料交给对方。当晚,同事赵某给牛某发微信,打听会议信息。牛某未经考虑,直接将会议材料拍照发送过去,被赵某转发微信群,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牛某开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赵某开除公职处分,给予邱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案例七:违反规定开网店、做微商

2016年6月17日,河南省济源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该市财政局PPP管理中心负责人张嫣嫣弄虚作假长期请病假、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

经查,2015年1月,张嫣嫣开始通过手机微商方式,宣传、销售洗化、饰品等商品。随后,又租赁房屋,雇佣人员经营实体店,销售上述商品。

2015年10月至11月,张谎称医院诊断为肺结核,需隔离治疗,向单位请病假6个月。市纪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张嫣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规经营所得及请假期间多领的工资和津贴。

案例八:发布其他不当言论

2017年3月25日,浙江温州市洞头区纪委对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杨某某作出纪律处分,该案系洞头区近年来首例党员干部因发表不当言论被纪律处分的案件。

3月23日,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门中队负责人杨某某因其儿子就读的温州外国语学校校长更换问题,以“深蓝·本色”的微信名在学生家长群中发布了“应该组织家长委员会,策划方案、募集资金、组织发动队伍封锁市教育局”等言论。杨某某身为一名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发布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3月25日区纪委给予杨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免去杨某某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门镇中队负责人职务,并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