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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学校结束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6-14 16: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校(园),局机关,区教科所,区考试中心:

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即将结束,为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相关工作,根据市教育体育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下期开校时间

全区初中9年级于615日放假,小学6年级于620日放假,幼儿园、小学12年级及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于628日放假,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于76日放假,高中阶段学生于713日放假。

下期82630日全区教职工到校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91日学生到校报名注册,92日正式行课。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期末结束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测试,可采取“快乐闯关”等方式进行评价;五年级和八年级期末教学水平监测按市上要求执行;其余年级教学水平监测由区教科所负责安排。普通高中教学水平监测按市上要求执行。各校(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课程计划和本学年教学时间安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提前结束新课,确保完成教学任务。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单》实行线上发放。学校要做好师生评价工作,完善各类资料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暑期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各校(园)精心安排教师假期综合素养提升,丰富教职工暑期生活。秋季开学集中安排5天时间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组织党员教师参加教育集中培训,深入学习党纪党规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教的有关规定,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完善社会事务进校园报人事审批制度,进一步减轻教师负担。

(三)认真做好学校假期安全、健康工作

一是学生离校时,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发放告家长书,把防火、防溺水、防雷击、防触电、防欺凌、防性侵、防食物中毒、防传染性疾病、防治安伤害、反诈、道路交通安全等作为教育重点,切实增强全体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提醒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二是假期中,通过QQ群、微信等方式,向家长、学生定期推送安全提示短信三是开校前,要做好护校安园工作,集中开展校舍、水、电、气、危化品和食堂食品等安全检查,为下期开校做好准备。四是落实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相关措施,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五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学校在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保持信息畅通,高效运转。

(四)科学安排学生假期活动

统筹安排学校少年宫、“留守学生之家”和“十个一”等假期活动,引导学生参与劳动实践、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合理布置假期作业,确保学生睡眠充足;引导学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为学生推荐有益的课外读物,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

(五)切实抓好“双减双规范”工作

一是要认真贯彻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学生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二是强化监管,规范民办教育和校外培训,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坚持依法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家长合法权益。三是要认真执行省教育厅《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各级各类教师不得利用假期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特长班,更不得以工作之便,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有偿提供生源,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问责。

(六)稳妥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信息公开,严禁违规违纪招生,坚决杜绝新增大班额,切实做到招生规范化。要按政策做好返乡农民工子女和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要加强突发问题化解,防止因招生行为不规范而导致不稳定因素发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应于823日前做好学区内入学新生核对统计,92日前做好学生入学组织工作,确保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七)做好特殊群体的帮扶和关爱工作

要认真落实各类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利用假期通过家访等形式加强对贫困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和后进生的关爱,避免上述学生因贫困和厌学而辍学。

(八)扎实做好新生家长培训工作

开学前,要集中组织起始年级新生家长进行12天的专项培训,并将培训方案、图片、培训内容及时整理存档,开校将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民办学校(园)。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延迟放假和提前开学,学校调整课时安排一天以上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各校(园)要认真做好今年秋季开学保障工作,确保顺利平安开学。

 

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6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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