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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3-07-17 11: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船山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2022年稻谷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的通知》(遂财建2022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制定了《遂宁市船山区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及时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发放工作。

 

 

             遂宁市船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81日         


 

遂宁市船山区2022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根据国家在稻谷主产区实施稻谷补贴的政策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适应我区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补贴发放与稻谷生产密切相关,专款专用,提高稻谷补贴资金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稻谷生产者手中,规范项目实施管理,确保补贴政策的全面准确贯彻执行,切实让稻谷生产者得益,切实稳定我区稻谷生产能力,确保口粮绝对安全。发放到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的补贴必须通过一卡通发放,发放给种植大户的补贴通过卡通或其法人开设的基本账户拨付,确保资金来源、去向清晰可查。

三、补贴范围和内容

(一)补贴对象全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种植者。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流出方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补贴依据。该补贴以水稻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为依据,不包括在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等。

(三)补贴标准。根据当年按规定安排的稻谷种植者补贴资金总量以及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

(四)严格申报。稻谷生产者补贴申报工作按照农户申报、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县级确认程序进行。

1农户申报。由村委会负责,分组逐户按实际种植水稻面积申报登记,并分组制作到户清册(见附)。

2村级公示。补贴面积登记到户后实行公示制。各村要将登记后的农户补贴面积清册张榜公示,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乡镇审核。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村级登记造册清单、村级公示、大宗流转合同等进行审查,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申报面积真实有效。

(五)区级汇总。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报送数据进行汇总,并把汇总后面积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卡通发放。

(六)总结评估。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要及时总结、评估稻谷补贴发放工作,梳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针对性地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财政、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项工作领导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统计、发改等部门负责组织统计全区内稻谷种植者分户补贴面积 、种植结构调整补贴有关数据,向区财政局提供补贴基础数据;各乡镇负责组织申报、公示、核实申报面积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测算、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水稻生产、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和政策宣传工作,并牵头对稻谷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抓好稻谷规模生产者补贴工作的落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字屏、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释稻谷补贴政策的内容和意义,掌握补贴政策要点,赢得各方理解和支持,提高补贴对象满意度。为更好地宣传、解读稻谷补贴政策,让广大稻谷种植者了解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资金兑付等政策要点,提高各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四)严格监督管理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督查组,对稻谷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资金兑付是否及时、补贴面积认定是否正确、补贴档案是否完整真实。各乡镇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严格把关,对上报的数据真实性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必须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稻谷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对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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