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2022-3037644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2-05-09
  • 发布日期: 2022-05-09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5-09 15: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综执发〔202226


各执法大队、环卫所,机关各股室:

现将《遂宁市船山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59日          

 

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我局落地见效,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对标对表、强化落实,控新治旧、补短强弱,动真碰硬、标本兼治,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稳控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20226月前,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集中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确保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安全稳定,完善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十四五”期间,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各领域、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安全能力建设显著提升。

二、措施内容

(一)严格落实局党组安全生产责任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第一议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责任单位:局党办)。

 2.落实安全管理议事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局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监管、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重大问题,真正抓具体、抓扎实、抓出成效,严防大而化之、原则领导。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宣传、落实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执法大队、环卫所)。

 3.强化履职考评措施。严格按《遂宁市船山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党组、班子成员、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局属单位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局执法监察股)。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制定职责任务清单。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订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加强督查检查(责任单位:局执法监察股)。

 2.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方案,分兵把口、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责任单位:各执法大队、环卫所)。

 3.强化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我局于2022年已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健全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实施照单履职机制,定期组织有关部门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局执法监察股)。

(三)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通报、提醒警示、挂牌督办、事故提级调查、约谈、巡查、重点管理等制度措施,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局执法监察股)。

(四)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化解重大安全隐患等,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局属单位要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决不能浮在表面、查不出问题,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报告局安委会及时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各执法大队、环卫所)。

(五)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肃查处建筑施工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责任单位:各执法大队)。

(六)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针对当前防违控违工作和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各大队要摸清底数,制定专项方案,作出专题部署,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各执法大队)。

(七)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1.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理直气壮,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不得选择性、随意性执法,不得宽松软、讲人情、走过场(责任单位:各执法大队)。

 2.坚持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专家对安全执法检查情况进行评查。建立执法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适时约谈执法工作排名靠后的大队。执法监察股定期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典型执法案例,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责任单位:局执法监察股)。

 3.强化精准执法,按照执法管理权限,明确重点执法事项,突出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等粗放式检查(责任单位:各执法大队)。

(八)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针对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人少质弱”的实际,各大队要充分考虑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性、特殊性,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尽快提高执法专业能力和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各执法大队)。

(九)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局执法监察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局属单位要从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把抓好国务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贯彻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执法监察股要严格履责,从严从实压实安全责任。各局属单位要服从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分工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局办公室要大力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二)细化措施任务。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逐条逐项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建立台账、压实责任、跟踪问效。要实施专班化推进,建立健全多部门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既分兵把守,又齐抓共管,确保工作落实无盲区、无漏洞、无死角。

(三)强化督导督办。执法监察股要加大明察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区域互查、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各局属单位夯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切实把隐患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各局属单位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情况进行督导,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施“一票否决”。

(四)严格问效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推进迟缓、任务落实不到位等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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