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水函〔2021〕147号
区档案局:
请贵局通过对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档案工作保障体系、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档案接收后的组织管理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并逐项打分,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验收是否合格。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