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20084943598/2022-0001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区交运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2-03-24
  • 发布日期: 2022-03-24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公路管理所关于修订2022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区交运局 发布时间:2022-03-24 10: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所属各股室:

为切实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结合我所实际,修订《遂宁市船山区公路管理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船山区公路管理所

                                      2022324日    


                    遂宁市船山区公路管理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切实加强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环境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环境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及时恢复交通正常运行,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有效满足我所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遂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遂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遂宁市船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所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分类分级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事件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共分为四个等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较大)、IV(一般)。

(一)特别重大( I)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 I、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II)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中毒(重伤) 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 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II)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 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0 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

 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一般(IV)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下的;
    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
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
.对环境造成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 “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遂宁市船山区行政辖区内国、省、县、乡干线公路路网III级及以下公路发生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主要包括:

1.国、省、县、乡道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出现较长的交通中断或阻塞,需及时疏通;

2.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发生环境突发事件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恢复、抢修、加固;

3.对跨部门、跨行业等其他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按照上级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需要由我所提供应急保障的。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平战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切实履行我所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环境突发事件防范意识,认真抓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充分做好有效应对发生环境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动协调

本预案确定的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工作在船山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船山区公路管理所具体负责,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原则,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

(三)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明确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应对环境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五、组织体系

(一)应急领导小组机构

根据《遂宁市船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书记、副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所养护安全股,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日常工作。值班电话:0825—2256522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决定启动和终止我所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2.负责统一领导我所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制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环境事件由区政府统一指挥时,领导小组按照区政府及区交通运输局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三)突发环境事件抢险人员安排

第一组(指挥小组。负责抢险指挥)

龙波、彭华、柴光明

车辆:川JCV337

第二组(机械小组。负责指挥抢险机械)

周伟、陈韬、李兴国

车辆:临时租用

第三组(执勤小组。负责交通管制)

余芳、张权、杨丽、蒋科全

车辆:

    第四组(后勤保障小组。负责运送、摆放抢险物资)

赖君、刘跃华、闫亚红、唐伟

车辆:临时租用

  外:所养护外包公司抢险人员。所有抢险物资都放在皮卡车上,由办公室通知以上应急抢险人员及安排出勤。

六、信息报送与处理

建立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在发现或接到社会公众报告的交通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后,经核实后应依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集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并在半小时内向上一级交通运输局报告。

七、应急处置

(一)应急救援处置要求

 III级和III级以下的公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工明确原则,在事发地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领导下,及时启动预案,组织做好突发事件处置、路桥抢修、车辆分流等工作。并迅速调集相关人力、物力、机械、设备对灾情实施紧急救助,维护现场交通秩序,抢救伤员,疏导人群和受阻车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应急状态解除后,结合协调组应尽快做出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将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事件处理的经验教训、恢复情况逐一上报,调查报告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报上一组主管部门备案。

(二)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并发放使用说明。抢险人员按有关标准进行装备,在领导小组的指令下进出事故现场。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包括技术装备、抢险人员、车辆设备和特种设备时,由相关应急工作组根据应急事件处置情况,确定动员社会力量范围,实施社会动员。

 

附件:公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抢险机械车辆名单

 


附件:

公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抢险机械车辆名单

 

机械名称

型号/车牌

数量(辆)

操作人员

联系电话

性质

备注

挖掘机

三一85

1

姚旺

187***12666

租赁

租赁的应急抢险机械全部由驰新养护公司提供。

 

联系人:

龚成刚

 

联系电话

139***00825

挖掘机

龙工225

1

杨长坤

159***59611

租赁

装载机

成工955

1

米行

189***89503

租赁

装载机

成工955

1

吴军

152***6599

租赁

自卸货车

红岩新金钢

J66519

1

刘刚

159***37346

租赁

自卸货车

红岩新金钢

F89289

1

李明根

159***97768

租赁

 

   负责人:赖君                                        电话:13***59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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